祁连山南麓的渣山和露天矿坑:治理资金还在“空中”发表时间:2021-04-02 09:47 除了羊板粪价格飙涨,单一草种能否恢复高原生态存疑,木里煤田生态修复难题中,还包括资金问题。 “像我们这种,应该属于五包了。”王强无奈地说,生态修复工作层层分包,他都不知道隶属于哪一家公司。煤矿企业以往很少拖欠工程款,但运输羊板粪的费用已经拖欠不少。 欠款背后是木里煤田生态整治成本高昂。2020年10月到11月,木里煤田生态整治项目三个标段完成招投标。标段一整治对象是聚乎更矿区和哆嗦贡马矿区,中标价达20亿元,中标单位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所属中煤地质集团;标段二、三的整治对象主要是江仓矿区,最高投标限价分别为5.6亿元和6亿元,中标单位分别是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个标段总投资约30亿元,但资金出现了卡壳。“原来,很多人认为这次治理资金多得不得了,企业会赔偿一大笔钱。单是兴青公司一家企业就赚了上百亿元,如果生态赔偿50亿元,什么都解决了。况且,还有其他十几家企业。”邓尔平在青海省林草局种草复绿培训会上说。但事实上,直到现在治理资金还在“空中”。去年,青海查封了与兴青公司马少伟相关的30多个银行账户,所有账户的余额合计1.6亿元,与生态治理所需资金相去甚远。 “矿山破坏完以后,修复资金的筹措比较麻烦。木里目前在做生态补偿评估,让原来开采的企业补偿,这种做法实际执行上可能比较困难。”中国矿业大学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胡振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述招标书提到,整治的资金来源是违法开采罚没收入、生态损坏补偿、财政补助。《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由于前期资金没有着落,施工企业需要进行垫资。 有些施工单位其实已经在做整治,最后却没有中标,青海焦煤所在的江仓矿区2号露天矿井就属于这种情况。青海焦煤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煤地质集团最早参与了煤矿回填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中标单位却是河北冀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这与木里煤田先回填后规划有直接关系。去年8月25日,青海省就召开木里煤田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很快开启整治行动。“一般来说,应该先做总体规划,再做实施方案。”前述参与木里煤田生态整治规划的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补救,青海正在做木里矿区生态修复的总体规划,还在论证和完善中。 “但凡一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因污染或破坏受损,一般总得经过调查核实、评价评估、制定方案、征求意见、招标实施等基本程序,至少得半年以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认为,青海作为生态脆弱的高原地区,其整治修复更须慎重、科学。 “回填是修复的重要内容,如果没有科学规划和准备,下一步的工作有可能难以进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木里煤田修复是一个公共环境生态项目,公众的意见非常重要,还需要公开征求意见,保证科学合理公正。 “回填是否有必要,要看对人、水系和地质影响有多大。”一位参与木里煤田治理的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木里煤田周围牧民少,对水系影响也不大,实际上也可以依靠自然恢复。但实际上,“如果不填坑,会显得地方官员不作为,压力会非常大”。他坦言,生态修复不必太着急,可以一步一步做,慢一点也没问题。 倒查与索赔 兴青公司盗采事件曝光后,青海就启动了木里煤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今年3月8日通过技术审查,接下来将启动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工作。“煤矿企业也曾辉煌过,也赚过钱,现在补偿治理也是责无旁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书记王霞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多位煤矿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前最关心的问题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很多煤矿多次变更股东后谁来承担责任?一位国企背景的煤矿公司负责人还表示,他担心青海地方财力弱,对企业退出的补偿难以达到预期,而对企业采矿生态赔偿的要求则可能会太高。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还面临非法采矿罪的倒查和追责。2021年2月25日,上市公司藏格控股实控人肖永明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正式批捕。肖永明是青海的钾肥大王,2016年其家族以265亿元资产成为青海首富。肖永明被逮捕,与青海焦煤有关。ST藏格曾发布公告称,“因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涉嫌非法采矿被青海省公安厅立案侦查,藏格钾肥部分资产及账户被青海省公安厅查封冻结。” 青海焦煤与兴青公司一样,都是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青海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2006年,肖永明通过收购宏筑物资100%股权,从而间接获得青海焦煤40%股权。青海焦煤原办公室负责人郭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肖永明在公司安排了两位分管行政和销售的副总裁,本人很少来公司。2011年,肖永明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让给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臻鹏熠霄的实控人为郑荣德,他还通过上海华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焦煤58%股权。直到2015年,郑荣德因为难以偿还债务,公司控制权才易主。但两人可能都没想到,在时隔多年后,两人都因“非法采矿罪”被抓。 “我们公司直到2012年左右才取得采矿证,此前只有探矿权,以探代采。” 郭磊介绍,青海焦煤主要采煤时间是从2004年到2014年。根据木里煤田2011年的整合方案,当时取得采矿权的企业只有奥凯公司、庆华公司和义海能源3家,包括兴青公司和青海焦煤在内的5家只有探矿权,而当时“以探代采”非常普遍。 按照郭磊的说法,青海焦煤虽然没有取得采矿权,但一直在政府监管许可下生产。“露天开采需要炸药、雷管等火工品,这需要省公安厅的批准。凭借地方发的路条,煤才能从煤矿和县城运出。”郭磊说,从炸药、生产、运输等环节,煤矿都要受到地方政府的监管。公司开发的木里煤田江仓二井田煤矿,甚至还被列入青海省“十五”第三批重点工业项目。 根据青海焦煤的账单,公司总共采煤约780万吨,当地要求公司根据这一额度进行赔偿,可能高达几十亿元。青海焦煤则认为,公司在过去的生产中已经缴纳了资源税等税收,不应该承担过高的赔偿要求。青海焦煤提供给《中国新闻周刊》的一份数据显示,公司2004年到2020年累计投入草原补偿费及资源费、生态补偿费等合计7552.5万元。此外,2014年至今环境整治投资6182万元。 胡振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谁破坏谁修复的办法,在实践中难以落地,需要建立一套机制来保障。首先,行政管理和监管单位的责任要到位;其次,从经济上着手,采取保证金加基金的方式。企业按照每年的开采量交保证金,验收完成后退还保证金,打造有交有退的循环。基金与保证金不同,主要用于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 |